第34章 法理明镜 涤荡尘冤(1 / 2)

科级帝君 小亮辉 2302 字 7小时前

陈远在文昌殿中缓缓睁开双眼,面前悬浮的《功德簿》正散发着温润的光芒。但在这片祥和之中,几道暗灰色的因果线格外刺眼——那是过往司法案件中因定性而留下的遗憾与冤屈。

就在他准备深入探查时,《功德簿》突然金光大盛,将他整个心神都吸入其中。

第一节:因果长河中的之痛

陈远发现自己站在一条浩瀚的长河之畔,河中流淌的不是水,而是无数闪烁的司法画面。最引人注目的,是那些因各打五十大板的互殴定性而蒙尘的案件。

他看到外卖员小李在送餐途中被醉汉无故殴打,还手自卫后竟被认定为互殴,留下案底丢了工作;

单亲母亲王女士为保护被骚扰的女儿而与施暴者发生冲突,双方均被处罚;

更有多起明显的正当防卫案件,因的简单定性让见义勇为者寒心……

法理不明,让勇者却步,让善者寒心。陈远心中涌起一阵痛惜。

第二节:指导意见出台

就在这时,《功德簿》显现出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正在联合制定《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》的画面。陈远清晰地看到指导意见中的关键内容:

要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;

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,透过现象看本质;

对于因遭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还击行为,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;

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,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...

更让陈远振奋的是,指导意见明确要求:

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,要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,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,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,不能苛求防卫人。

第三节:新规启迪

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后,陈远立即通过《功德簿》,将新规精神传递到司法系统的各个角落。

在某基层法院,王法官正在审理一起案件:张某在夜市被多人围殴,还手致一人轻伤。按照过去的思路,这很可能被认定为互殴。

但就在王法官准备下判时,《指导意见》的精神通过《功德簿》在他心中明晰起来:

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...

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,要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...

不能苛求防卫人...

王法官恍然大悟,在判决书中写道:

根据《指导意见》精神,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,不能苛求防卫人。本案中张某在被多人围殴的情况下进行还击,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。

第四节:个案平反

在《指导意见》的指引下,一批错案开始得到纠正。

外卖员小李的案件被提起再审。法庭上,检察官引用《指导意见》指出:

根据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。小李在遭受无故殴打时还手,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的防卫行为...

法院最终撤销原判,宣告小李无罪。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:

要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,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。

类似的案例不断涌现:

王女士保护女儿的案件被重新认定属于正当防卫;

多起见义勇为案件得到平反;

一批因蒙冤的当事人重获清白...

第五节:理念转变

更深刻的是司法理念的转变。通过《功德簿》,陈远看到司法系统正在发生积极变化: